关于印发《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10/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720 

关于印发《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州社科联各部、室、所:
经州社科联8月16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及附件1、2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楚雄州社科联
2016年8月16日


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一、网站建设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依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把楚雄州社科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楚雄州社科界互联网之窗和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全州社科联系统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社科工作服务能力和机关工作效率。


二、网站建设组织与管理机构
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成立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何锡英  州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朱明云  州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晏自军  州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艾  梅  州社科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文有贤  州社科联科普部主任
        曹显光  州社科联社科研究所所长
        薛  涛  州社科联社科研究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晏自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艾梅、卢文琼、杨丽云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网站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遵守上网信息宣传纪律;
(三)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


四、网站建设信息内容采集和发布
(一)信息采集范围
州社科联网站建设信息采集范围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社科要闻、社科普及、社团动态、课题研究、社科评奖、通知通告、社科论坛、信息公开、县市社科联动态等内容。具体信息采集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重要时政新闻。
2.中央省举办的与哲学社会科学有关的活动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社科工作的讲话、文章。
3.省社科联的重要活动。
4.楚雄州举办的与哲学社会科学有关的活动及州委政府领导关于社科工作的讲话、文章。
5.州社科联的工作动态。
6.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及省州社科联出台的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方针、政策。
7.新华社、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及楚雄日报等重点新闻媒体已发布的稿件。
8.楚雄州各县市社科联的工作动态、成绩经验。
9.与社科工作有关的其它新闻、信息。
10.州社科联各部室所经过授权并审核的信息。
(二) 所采集的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任何人不得通过州社科联网站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一经发现,将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州社科联有关制度处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0、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的。
11.有损州社科联声誉的。
12.有商业、版权纠纷和具有广告性质的。
(三)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发布时效
新闻类信息24小时内完成审核发布,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业务类信息自生成日起二周内完成审核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自生成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发布。
(四)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审稿、发稿、撤稿
分管副主席负责对分管科室草拟的信息内容进行初审;分管单位保密工作的副主席负责对初审后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核;主席对初审和保密审核后的网页内容进行审定和签发。
1.送审稿件,供稿人需认真多次审查。
2.各科室要对内容负责,严格审核稿件内容。
3.与业务部室所相关的稿件必须填写《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发稿审批单》(附件1),通过审核后方可发布。
4.发布后需要撤除的稿件,必须填写《楚雄社科联网站撤稿流程单》(附件2),经过批准同意后方可从网站系统中撤除稿件。


五、网站建设宣传职责和分工
(一)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发布信息的政治审核、保密审核、文字审核,制定方案、协调关系、保障条件。
(二)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州社科联网站后台日常管理维护和技术更新,根据各部室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三)州社科联各部室所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机构(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社科要闻(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社团动态(社团简介、社团服务)、政策文件(政策法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信息公开和县市社科联栏目等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2.科普评奖部:负责社科普及(科普动态、论坛讲座、社科知识)、社科评奖(申报评审、评奖动态、获奖成果)、课题研究(主题征文、规划项目、学术交流)等栏目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3.《楚雄社科论坛》编辑部:负责《楚雄社科论坛》栏目相关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4.社科研究所:负责课题研究栏目关于《社科理论视点》《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等相关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5.财务人员负责做好与财务工作有关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
6.其它涉及相关部室所的信息内容由相关部室所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


六、网站安全和保密管理
(一)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及保密检查。
(二)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系统帐户及口令的保密管理,定期修改口令,保障网站运行的安全。如将其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造成影响和损失要追究责任。
(三)有关部门一旦发现网站出现有害或不实信息,应立即向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认为不妥的信息立即进行处理。


七、本办法由州社科联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发稿审批单
2.楚雄社科联网站撤稿件流程单

附件1

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发稿审批单

日期:     编号:              

稿件标题

 

作 者

 

来源

 

栏目链接

 

部(室)意见

 

保密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签发意见

 

(文章全文内容附后)

附件2

楚雄州社科联网站撤稿件流程单

     年   月   日

撤稿部(室)

 

 

稿件标题

 

栏目链接

 

内容描述

 

 

 

 

 

 

 

撤稿原因

 

 

网站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处理情况

 

经办人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楚雄州社科联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政策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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