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社科联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10/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581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支部委员会
关于印发《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州社科联各部、室、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组通〔2016〕28号)和州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州直党工委通字〔2016〕14号)要求,州社科联党支部制定了《楚雄州社科联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报经党组同意,现将《楚雄州社科联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2.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
      3.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登记表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管理实施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管理实施范围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原则上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其他待殊原因等,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党支部视情况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三、积分管理实施起始时间
党员积分制管理从2016年6月起全面实行,年底积分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党员积分具体办法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基础分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可上下浮动。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履职分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漠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区间分位,可上下浮动。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一定分值。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一票否决。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五、积分管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审报。党员每月如实向党支部审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审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审诉,经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调查核实后,将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六、积分管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O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 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七、积分管理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来抓。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管理档案。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作为积分记录员,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运用公示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分类指导。党组要加强对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做到把党员积分管理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在考评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
 

附件2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

项目

计分标准

扣分标准

(60分)

讲政治

有信念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5分);

3.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分);

5.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违反其中一项中的某一方面内容,即扣去该项得分5分。

讲规矩

有纪律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5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区、小区管理规定(5分);

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5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讲道德

有品行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5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5分)。

(40分)

讲奉献

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5分);

2.工作、学习中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3.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5分);

4.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5分);

5.参与“挂包帮”,帮助联系户脱贫,解决实际困难(5分);

6.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5分);

8.积极参加党员联系社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5分)。

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表彰,加10分;受到省级表彰,加5分;受到州级表彰,加3分,受到单位党组、州直机关或县级表彰,加2分。

以最上一级表彰计分,不累加。

一票

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

积分为零

 

附件3

楚雄州社科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             年度:         姓名:

月份

计分事项

分分事项

分值

扣分原因

分值

支部大会审定意见

 

 

 

员大会大会大

会评定意见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合计

 

合计

 

———

基础分

60分

年度积分

(基础分﹢合计计分﹣合计扣分)

备注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doc

共0条评论

已关闭